6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务员局获悉:201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资格复审、面试等事项已对外公布,考生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查阅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据了解,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0分。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专业知识》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均为15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再下调10分,分别为90分和140分。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汉语应试)55分,(维吾尔语应试)45分。
在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每个职位排名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录1-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不合格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此次考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年7月12日至14日。通过资格复审合格即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至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