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各级党群机关(单位)公务员(微博)队伍建设的需要,2011年山西省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的工作拉开了帷幕。这是继2009年以来山西省党群机关第二次在全省范围内招录公务员。此次招录总人数为1381名,较2009年减少了408名,政策有紧有弛,更趋合理化、严格化。中公教育辅导专家深入解读公告内容,希望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报考年龄统一化
2009年在报考党群机关的人员年龄限制中,“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进行了单独规定,为“18周岁以上(1991年10月2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而2011年取消这一规定,所有报考人员的年龄限制统一规定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这就意味着对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报考人员的年龄进一步放宽,为更多考生提供了报考机会。
二、扩大“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
2011年对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在2009年的基础上新增人群,即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农村工作过,有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经历的人员等。该政策为更多考生提供报考机会的同时,体现了政府对各类人才的政策性扶持。
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关于各类时间的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辞退、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涉及具体时间的,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1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为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设定专门职位,“加分制度”取消
2009年对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给予笔试加分的政策。随着2011年国考首次取消对该人群加分制度,设置专门职位,各省随之变化,山西省也不例外。
今年规定: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晋西北计划的考生,服务期满(2009年前参加服务)且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学生村干部”考生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同时取消该类人员的加分政策。
从这一政策可看出政府日益关注高校毕业生的发展,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和建功立业,在基层中磨炼大学生意志,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并做出更大的贡献,政府加大政策引导,新增了此类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此变化也体现了地方公务员考试越来越趋向国考。这部分新鲜血液的注入有助于公务员队伍的发展。
中公提醒:由于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定专门职位,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详备的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四、细化、严格化、合理化招考条件及政策
1.针对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人员,新增速录技能测试
今年公告中规定: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人员,需参加7月1日至7日在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举行的速录技能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此类考生应引起注意,抓紧最近几天的时间熟悉《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方法》并做好相应的考试准备。
2.报考条件严中带宽
①宽:取消“新录用公务员在本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够五年的(含试用期)”不得报考的限定。
②严:2009年公告规定:在2005年-2009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今年取消此时间限制,规定为“曾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由此可以看出山西省对于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重视。
3.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职位的人员,专业考试免考需申请并接受现场审核
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职位的人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其中,已经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的人员,专业科目免考,但需在报名确认、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免试申请表》,携《报名表》、《法律执业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9日至13日分别到省法院、省检察院进行现场审核,经省法院或省检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免试。
免试人员的专业科目成绩按该科目本职位考出的最高成绩计算(如该职位均为专业课免考人员的,专业科目成绩以全省最高成绩计算)。
如审核后不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五、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和各职位笔试成绩分布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此项规定有别于2009年的“单科成绩(综合科目、专业科目)达到60分者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确定情况。
中公提醒: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中公教育友情提示: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日至9日
缴费时间:2011年7月12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26日至29日
笔试时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1年7月30日 9:00—11:00
《申 论》 2011年7月30日 15:00—17:30
《专业科目考试》 2011年7月31日 9: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