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农业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商业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金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保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运输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邮电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房地产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旅游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建筑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