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经济师参评资格报名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6/8 9:55:09

  一、欢迎

  您目前已进入2011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各市考区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名流程

  1)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阅读报考须知,阅读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2)报名报考人员请点击[首次报考]→认真阅读[考试文件]中的有关文件→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保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注意:廊坊市属考生,不必上传)→我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周六、日除外)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 最晚于6月24日前从[查询修改]进入打印带有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及照片的报名表。

  3)已报名的考生查询审核状态及打印报名表,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修改信息及照片请点击[查询修改].

  4)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报名考区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费→报名成功。

  各市现场确认时间(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省直:6月13-24日            石家庄:6月28、29日

  唐山:5月24日-6月24日      承德:6月27、28日

  秦皇岛:6月24-27日          邯郸:6月27-29日

  沧州:6月28、29日            保定:6月20-24日

  廊坊:5月30日-6月24日      衡水:6月28日

  邢台:6月27-29日           张家口:5月24日-6月24日

  三、报名条件

  报考高级经济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两年;(二)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四年;(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五年;(四)后取得相应学历者,取得经济师资格满七年;(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应符合冀职改办字[2003]40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报考正高级经济师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满五年;后取得相应学历者,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满七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分为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两个级别。考试内容为《经济理论与实务》,共设两个考试科目,分别为《经济理论》和《经济实务》。《经济理论》为公共科目。《经济实务》设5个专业类别,第一类是“工商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工业经济、商业经济、旅游经济、运输经济、邮电经济;第二类是“农业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包括农业经济;第三类是“金融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金融、保险、财税;第四类是“人力资源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人力资源、劳动经济;第五类是“建筑专业”,报考人员所在(从事)行业包括建筑经济、房地产经济。应考人员报名时需结合本人的实际岗位,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2)本网上报名入口为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名入口,非“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敬请注意。

  3) 进入报名界面后,请先仔细阅读 [考试文件]中的各项内容,之后再填报信息。报考人员一旦通过照片审核,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保存提交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

  4)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报考人员所选择考区即为报名现场所在地。2011年考试地点为省会石家庄。请务必注意。

  驻石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缴费地点为省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109房间)。

  5)考生通过照片审核后方能打印报名表。审核状态可从[查询修改]进入,点击[详细信息]进行查看。打印报名表时请点击网页左侧[打印表格]按钮,从[详细信息]中打印的表格无效,不能用于报名。

  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通过审核后请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打印报名表。

  6)除廊坊地区考生外,必须上传电子照片。

  按照报名流程,廊坊地区考生虽不必上传照片,但仍须等待审查状态变为“通过”后,方能打印报名表,请廊坊地区考生注意。

  7)在违纪停考期内的人员请勿报名参加考试。

  8)在您进入报名界面后,强烈建议您仔细阅读[考试文件]中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这将有助于您顺利完成报名。

  五、时限

  考试各环节时效性强,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24日至6月24日。

  2)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到考区报名现场办理有关报名事宜时间原则上以各市考区自行规定时间为准。

  3) 考试日期为2011年8月28日。

  六、准考证事项

  报考人员准考证由各考区现场发放,发放时间由各考区另行通知。

  七、考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长期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擅自使用其他证件。

  八、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持

  如果您在报名阶段遇到困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职称考试机构电话信箱邮 编省直考区—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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