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5年度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鉴定申报
1、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2、考生个人须交2张2寸同底照片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报名点申报。2015年起,凡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只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且验证期至报名截止日期后一周,不再要求提供证书原件。在籍学生和部分持有暂未进行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考生,按原要求进行申报审核。
广告设计师职业不再作为全省统一鉴定职业。
3、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保安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统考正常计划安排基础上,于每年8月份增加一次保安员全省统一鉴定计划。201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4年修订版),省人社厅和省公安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保安员统一鉴定申报条件进行了调整,新的申报条件从今年下半年执行。
4、鉴定申报时间
全国、全省统考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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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日期 |
报名截止日期 |
上半年统考 |
5月16、17日 |
3月27日 |
保安员增考 |
8月8日 |
7月15日 |
下半年统考 |
11月21、22日 |
9月25日 |
5、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泰州市五一路19号
二、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按照本公告中确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2、各报名点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所有申报资料(包括学历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准备齐全,在公示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到市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鉴定中心存档。
3、全市报名截止后,职业等级报名人数低于20人的,将取消本职业等级本次鉴定。
附件:
1、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及时间安排
2、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各职业申报条件